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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学位2008[ 007 ]叶/SPAN>
关于组织讨论修订《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
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及各学科: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强和规范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写作能力的培养,切实保证和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对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进行了修订,具体规定见《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讨论稿)》(见附仵SPAN lang=EN-US>1)。现组织各学院及学科对该规定进行认真讨论,修订后的《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将亍SPAN lang=EN-US>2010年春季开始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SPAN lang=EN-US>
本次修订《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以修订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刊物界定为基础,分不同学科门类适当地提高了博士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学术刊物类型,体现出了对各层次、不同类型学位研究生的分类要求、SPAN lang=EN-US>
请各学院安排本学院所有博士点学科的研究生导师以学科为单位进行讨论,向学院提出书面讨论意见(填写的表格见附仵SPAN lang=EN-US>2),学院在各学科提交书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进行讨论,于2008平SPAN lang=EN-US>10朇SPAN lang=EN-US>28日之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书面报告(填写的表格见附件3)。研究生院将在学科、学院讨论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与学术委员会联席会议论证该项规定,最后将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学院、学科从2010年春季开始实施、/SPAN>
欢迎研究生参加讨论该项修订方案,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文字形式发送到yjsy@bjfu.edu.cn或jlm@bjfu.edu.cn,研究生院学位综合考虑、/SPAN>
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处
事/SPAN>OO八年十月十四?/SPAN>
主题词:修订发表论文通知
印制:学位办公室共印10仼/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