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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处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 发表日期:2018-03-23 浏览次数:

从即日起受理在京部属高校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

二. 申报条件及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各学院也可通知并积极组织退休科研人员申报。

2.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60%),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

3.申报成果须政治方向正确,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申报成果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申报成果需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全国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名单附后)书面推荐,推荐者承担相应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需由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

5.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或未提交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的成果申报;

(8)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9)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须附相关证明);

(10)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三. 申报材料要求详见科技处网站http://kyc.bjfu.edu.cn/tztg/268042.html

四. 报送方式

所有成果的申报材料(包括出版社推荐的成果)请于5月7日下班前报送至院办杨帆处。

外语学院

2018年3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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