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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两节”期间做好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娟 发表日期:2014-12-08 浏览次数:

江南的注册网址工会关于2015年“两节”期间做好

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职工的帮扶与送温暖工作,现将2015年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基本条件:

1、各部门工会要对本单位的困难职工情况进行调查,逐步健全完善各单位困难职工档案。

2、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家庭月人均收入850元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标准的为困难职工。人均月收入的计算方法是:家庭成员总收入除以家庭总人数。(家庭月总收入包括:家庭成员工资条上的应发额、岗位津贴、奖金、各种兼职收入、劳务费及各种补助、补贴等)。

3、对于未达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在近期内遇到意外和特殊情况,如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对家庭生活造成特殊困难者,请如实写明具体情况,填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4、教职工本人当年遭遇重大天灾人祸,损失重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二、部门工会进行困难教职工的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教职工个人申请困难补助,由各部门工会审核后,统一填写“教职工困难补助申报表”,并由院领导签署有关意见后将申请表交校工会。由校工会教代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评议确定后报学校批准。

三、严格把握条件,实事求是,困难状况要有数据和说明,申请表格要填写齐全,不得空栏,真正把“送温暖”工作落到实处。

四、认真做好“两节”送温暖工作。在“两节”期间各部门工会党政领导和工会干部要走访慰问看望困难职工,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使困难教职工的问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帮。同时,还要认真做好劳模、先进人物和离退休人员的慰问工作。

五、各部门工会请将《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于1210日下班前交到校工会办公室(主楼110房间)。本学期放假前,下发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款。《送温暖活动情况统计表》请于放寒假前一天报校工会办公室(主楼110房间)。

附件:《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见文章末尾)

校工会

20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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