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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外语学院2014年国家奖学金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团委 发表日期:2014-09-28 浏览次数:

答辩时间:109日下午130

答辩地点:学研C0930

要求:研究生、本科生分别填写《外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外语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108日上午11点前交学院团委(学院C1017),过期视为弃权。答辩时间研究生不超过5分钟,本科生不超过3分钟,109日下午1点到学研C0930签到并拷贝PPT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参评对象:外语学院全日制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非在职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的各类研究生。

2、参评条件

① 学习成绩优异,研一学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积达到85分以上或综合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者;

② 科研能力强,符合上一学年“学术创新奖”申请条件者优先;

③ 综合素质高,在上一学年取得一定科研进展并具有较强创新潜力者。

④ 评定依据时间为上一年度91日到当年831日。

凡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本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1、学年中有一门以上(含)课程不及格者;

2、开题报告未能一次通过者;

3、中期考核被确定为“培养质量监控重点跟踪对象者”;

4、博士综合考试不及格者;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外语学院2011级、2012级本科生自愿申请。

2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均要在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果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外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 外语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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