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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学年下学期第二十周班级例会内容
作者:赵冉 发表日期:2017-07-03 浏览次数:

发放材料:花海荣誉证书、《暑假在校学生登记表(班级用)》、《校园贷风险告知书》

一、2017-2017学年暑假放假与开学时间的通知

在校学生放假时间:201778日(星期六)至91日(星期五)。

在校学生注册报到时间:92日(星期六)至93日(星期日)持一卡通和学生证到C0902赵红梅老师办公室办理学籍注册。9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新生99日(星期六)来校报到,910日(星期日)开学典礼,911日(星期一)至915日(星期五)开展入学教育,918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温馨提示:请15级、16级在校住宿的女生提前返校,整理好个人物品(出国的同学特别注意!)。

二、关于“校园贷”风险告知的通知

14级、15级、16级同学认真阅读《校园贷风险告知书》,阅读后在表格上签字确认,该表格请于76日前交于团委办公室C1017

三、关于暑假在校学生统计的通知

请各班级统计暑期留校学生基本信息,认真阅读假期公寓安全的有关通知,该登记表请于76日前交于团委办公室C1017

四、温馨提示

1关于关于2017—2018学年各类老生学费、住宿费缴费扣款事项的通知

交费方式:银行扣款。

交费金额:参照去年学费、住宿费标准。

交费时间:2017815之前将学费和住宿费足额存到本人助学金发放卡(工行卡)上,以便及时扣款,按时电子注册、选课

在宿教科签订退宿协议的同学请暑假前630日前将退宿协议交至计财处,我们将根据协议只扣取学费。注:退宿协议应每年签订一次。

新学期开学两周内,计财处不采用刷卡和现金方式收取老生学费和住宿费,老生缴费一律通过银行扣款。

2、江南的注册网址关于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201791日开始实行)

32017暑期资助类工作提醒

A.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通知

1.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依然遵照新申请提交新材料,继续申请不需额外提交材料的原则,即:

①上一学年有过认定记录,本学年想继续认定并且不需要变更认定档次的(ABC类不变),只需提交学工系统申请;②上一学年有过认定记录,家庭或个人经历变化较大,本学年拟提高认定档次的(如C→B类),或全新申请困难认定的,在提交学工系统申请时,需上传本年内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2.申请方式:710-831日期间,登陆学工系统(xgxt.bjfu.edu.cn),在学生资助板块左侧提交家庭情况,并点击困难生申请。

3.特别提醒:

①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证明)请在学生处网站(xsc.bjfu.edu.cn)公告关于2017年暑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下载,需由当地乡镇(含)以上民政部门审核盖章,落款时间在2017年内,在系统内提交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即可,无需交纸质版材料。②家庭情况认定是国家助学金和其他助学金、助学类奖学金申请的前提条件,请务必按时提交系统申请。

B.助学贷款相关通知

1.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的(含新申请和续贷),需要假期在所在银行办理手续后,在学工系统(xgxt.bjfu.edu.cn)助学贷款栏目下,维护好本学年的贷款信息,831日前填写本学年实际贷款金额、学费应收数、住宿费应收数、回执校验码等(参考:若本年贷款金额6000,则填写60006000900,财务处将从学费卡中扣除900住宿费);

2.在学校新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需准备学生处网站(xsc.bjfu.edu.cn)公告关于2017年暑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的各类材料,待开学后等待集中办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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