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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关于做?018年暑期资助工作的通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助学贷款)


林学院全体学生:

2018年暑期将近,为了做好新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的全面、精准,现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等三项工作的相关事宜、/span>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宙/strong>

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老生申请阶段将于暑假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span>已经在学工系统中有认定记录,且不希望变更认定档次的学甞/strong>,不需要提交本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只需登陆学工系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即可、/span>

2?/span>已经在学工系统中有认定记录,但希望变更认定档次的学生,需要提交本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困难证明要求9/span>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竟/span>;并登陆学工系统上传证明照片,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诶/span>、/span>

3?/span>未在学工系统中有过认定记录,2018-2019学年希望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需要提交本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昍/span>(见附件:见附件:《家庭情况调查表'/span>2018年版)》,本表较旧表相比盖章要求有所不同,请各位同学下载查看),并登陆学工系绞/span>上传证明照片,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span>

4、注意事项:

以上三类学生均需登陆学工系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填写申请理由),申请理由请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如实填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人口情况;家庭居住条件及地点;其他特殊情况等、/span>学院将统一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困难行为者,取消贫困生认定资格、/span>

5、工作流程及时间:(1)学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7朇/span>15?/span>-9朇/span>10日;'/span>2)学院审核:9朇/span>10?/span>-9朇/span>20日;'/span>3)学校审核:9朇/span>20?/span>-9朇/span>26日、/span>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贷款申请成功或续贷成功后,登陆学工系统,在“助学贷款”菜单的“生源地贷款”选项中登?/span>2018-2019学年贷款信息。注意事项如下:

1、登记的贷款金额为本年度贷款金额,而非贷款总额:/span>

2、如为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则务必填写“回执校验码”;

3、“学费应收数”和“住宿费应收数”务必按实际金额填写,学校将按照学生填写数额从贷款中扣除、/span>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下载申请材料(附件: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返乡准备,开学后将申请材料交于林业楼410贾珂老师处。续贷的学生请开学后等候学院通知参加续贷面签。申请材料如下:

1、学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

2、学生本人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说明及贷款申请书(手写):/span>

3、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span>

4、乡一级以上(含)的民政部门关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红章上必须要有“民政”字样,“人民政府”的除外);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户口本及身份证的复印件(户口本要本人的页面);

6、父母签字的委托授权书(见附件):/span>

7、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同意书、/span>


联系人: 贾珂 联系电话9/span>62338197



林学院学生事务中忂/span>

2018平/span>7朇/span>13?/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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