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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关于推荐第五届梁希优秀学习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研究生及本科生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人才工作的意见》,激励在校学生牢固树立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林业科技后备人才,促进林业高校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梁希优秀学子奖奖励办法》(见附件1),中国林学会决定开展第五届梁希优秀学子奖评选活动。此次拟奖励我校学生5名(2名本科生、3名研究生),请班级通知班内同学积极参与。现将评审细则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梁希优秀学子奖的奖励对象为全国林业高等院校和设有林学院的农大、综合性大学的林业及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在读硕士生和博士生

二、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林业事业,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牢固树立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勤奋学习,勇于创新,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推荐:

1.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素质全面协调发展,积极向上,乐观进取,品学兼优,积极组织和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现代林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在学校名列前茅,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研究生光荣称号;
3
.努力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科技创新活动,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科技论文或译文,参与的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取得了突出成绩,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

具备上述条件,获得过省部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省部级奖励的学生将优先作为评选对象。

三、评选流程

1.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选拔一名本科生和一名研究生进行参评;

2. 1123日上午将《梁希优秀学子奖推荐表》纸质版送至林学院团委410学生事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lxyshiwuzhongxin@163.com

林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15-11-19

附件1

梁希优秀学子奖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宗旨

为纪念著名的林学家和杰出的林业教育家梁希先生,激励林业高校学生树立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促进林业高校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办法》,设立梁希优秀学子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奖励名额及奖励标准

1、梁希优秀学子奖的奖励对象为全国林业高等院校和设有林学院的农大、综合性大学林业及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在读硕士生和博士生,中国林科院研究生院的在读硕士生和博士生(注:不含已工作的在职研究生)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在校生。

2、梁希优秀学子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名额不超过推荐候选人的65%

3、奖励不分等级,获奖者将获得奖励证书和奖金。

第三条获奖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绿化事业,思想作风优良。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模范遵守法规、校规和社会主义公德,在本校学风、校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3、对专业知识具有浓厚兴趣,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掌握林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积极参与学术和科技创新活动。

第四条申报及评选

1、各有关院校成立初审委员会,按规定名额推荐候选人。各院校应严格按获奖条件评选出候选人,确保推荐质量。

2、设立梁希优秀学子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梁希优秀学子奖的评选,其组成由梁希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名单,报梁希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批准。

3、评审委员会根据《梁希优秀学子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出获奖学生。

第五条公示与异议处理

1、获奖学生在授奖前先向社会公示。为保证评选的质量,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的学生存在与获奖条件不符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学生名单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梁希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

2、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提出异议者的单位、姓名需要保密的,请在异议材料中注明。

3、异议经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后,由评审委员会复议裁决。

第六条批准与授奖

梁希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审议、批准评审结果并授奖。

第七条本办法由梁希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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