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林学院2021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
关于2021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导师及研究生:
我院2021届研究生春季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导师及研究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一、学位答辩受理对象
1.须完成相应学位层次研究生的培养环节要求,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2020年修订的《江南的注册网址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认定管理办法》(北林研发〔2020〕13号)规定,详见研究生院官网:http://graduate.bjfu.edu.cn/xwgl/xwzd/322240.html)。
2.不超出最长修业年限(因疫情影响,2020年春季学期已向研工部提交延期申请并获批的除外),拟于2021年春季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人员。
3.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硕士毕业1年内,博士毕业2年内,仅限申请1次)符合学位答辩申请条件的毕业生。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
二、申请答辩各项工作安排
1.网上提交答辩申请
凡计划在2021年春季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3月7日24:00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smis.bjfu.edu.cn/newyjsmis/index.html)提交答辩申请,未按期在系统中提交申请的研究生视同放弃本学期答辩及申请学位的机会。校外研究生可通过我校VPN(https://vpn1.bjfu.edu.cn)登录系统申请。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人员,需提前与学位办联系建立答辩账号,方可登陆系统进行答辩申请等相关工作。
2.答辩资格初审
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对申请人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是否超出最长修业年限、培养环节是否完成、学分是否达到培养要求、是否存在拖欠学费或住宿费等情况,以上任何一项内容未通过审核无法进入后续环节。请申请人提前进行自查。
(1)培养环节、成绩审核
此部分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
(2)缴费审核
学费、住宿费缴纳情况由财务处汇总后交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审核。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请提前自查是否存在欠缴学费、住宿费情况,如欠费则在3月5日前补齐相关费用(可关注校计划财务处公众号进行线上缴费)。缴费集中审核时间为3月11-12日,若没有欠费情况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3月14日后电话咨询研究生工作部。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人员的缴费审核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主楼212)。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
(1)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前必须通过预答辩,预答辩结果原则上仅限当次申请有效。(2)预答辩由学院统一部署、学科统一安排,并提前两天通知本学院的研究生教育督导参加。预答辩至少有本学科相关研究领域的3-5名专家参加,学科依据预答辩委员填写的《预答辩评价表》和无记名投票结果来做出预答辩是否通过的结论。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到场听取意见,并监督论文的后续修改完善。(3)研究生未返校期间,预答辩允许采取线上形式,但不得降低质量要求和标准。(4)预答辩秘书须填写《预答辩记录表》并及时将博士研究生的预答辩材料和结果上报学院。(5)预答辩秘书或学院研究生秘书及时录入预答辩结果,否则博士研究生将无法在学位综合管理平台中进行后续环节的各项操作。
4.论文上传与学术成果认定
答辩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跳转到“学位综合管理平台”,在新的管理平台中选择202106批次,上传隐名送审版论文,并录入学位论文、发表学术成果等相关信息,上传学术成果相关证明(答辩前方能提供录用证明的可暂时上传经导师签字的承诺书代替)。导师、学科、学院/研究生院对学术成果进行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正式获得申请答辩资格。
学院应按照学校学术成果认定要求修(制)定本学院各学科的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要求,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备案后公开。学院最晚应于3月15日前向学位办提交学术成果要求。
5.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查重)与学位论文格式审查
学术成果认定通过后,系统会对已上传隐名送审版论文进行自动查重检测,研究生可自行查看并下载查重报告,正式送审前每人有且仅有两次检测机会。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要求:①学位论文全文总文字复制和段落总文字复制比﹤10%者,视为查重通过;②若检测结果全文复制比例超过30%,按照延期半年毕业处理,半年后重新申请;③学位论文全文总文字复制和段落总文字复制比≧10%且﹤30%者,填写《江南的注册网址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对相关部分做出说明,导师认可后,进入论文送审程序;④全文总文字复制﹤30%,且段落总文字复制比≧30%者,填写《江南的注册网址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对相关部分做出说明,导师认可后,由学科负责人召集本学科三位以上专家讨论决定是否按期进行论文送审,通过后进入论文送审程序。⑤初次查重后论文内容需修改的,导师在系统中选择“不通过”即可,研究生可再次上传修改后论文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标准同上。
学位论文格式需符合《江南的注册网址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要求。http://graduate.bjfu.edu.cn/xwgl/xwlw/349457.html;论文封面(隐名评阅版、毕业论文版及学位论文版)需分别使用学校规定的统一模板:http://graduate.bjfu.edu.cn/zhfw/xzzx/xwzl/index.html。
6.博士学位论文预审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博士学位论文正式送审前的预审工作。预审未通过者将不能进入隐名送审环节,延期半年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申请答辩。
凡因未在规定日期前提交论文并完成查重而错过论文预审的博士研究生,将不能进入本批次论文隐名送审环节,按照延期半年毕业处理。
7.学位论文送审
(1)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送审,初评时间为35个工作日(7周,以论文提交至平台时间开始计算);初评有不合格需增评的(将已提交论文再次进行送审),评审时间自增评日期开始顺延15个工作日(3周);初评有不合格需进行复评(论文修改后重新上传),评审时间为35个工作日(7周)。
博士生学位论文初评将聘请3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其中,初评有两篇及以上评审意见为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如有一篇评审意见为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经导师同意后本人须向学位办申请,增聘两名评阅人对学位论文再次进行评审,如再次有一篇及以上评审意见为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因学位论文质量问题导致二次评审且评审结果不能在规定答辩截止时间前返回的,责任自负。
各类型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送审工作由学院负责,具体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北京林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硕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8.正式答辩
学位论文送审通过的研究生方可安排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由研究生所在的学院或学科负责安排,具体要求按照《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或《专硕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执行。
博士答辩专家组应包含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或学科负责人,原则上应有校外专家参加。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参加本人指导博士生的答辩会,听取专家组对论文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博士生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学院负责对首次担任答辩秘书的人员进行培训,答辩秘书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录入答辩时间和地点,学院负责通知研究生教育督导参加。要求在5月31日前完成答辩工作。
研究生答辩通过后,须在系统中核对并确认本人的学位上报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清单要求将学位档案相关材料上交学院;还应根据答辩委员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在校学位会召开前上传终版论文。终版论文需再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且检测结果需经导师审核,如查重结果不符合要求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9.材料和数据上报
6月15日之前,学院应收齐研究生提交的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材料并完成审核;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在学位综合管理平台中上报经分委会通过的学位授予名单;将学院学位会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毕业答辩
办理毕业答辩申请的研究生按《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规定》(北林研发﹝2012﹞15号,2018年修订)执行。申请春季学期进行毕业答辩的研究生要求在3月7日24:00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培养环节、成绩和费用等审核通过后点击跳转到“学位综合管理平台”,并在平台中申请毕业答辩,按流程进行后续工作。答辩秘书负责将研究生毕业答辩结果录入系统,并将答辩材料直接上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2.相关费用说明
根据《江南的注册网址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北林研发〔2019〕22号),本校在职教工攻读学位(定向江南的注册网址)的论文评阅费和答辩费自理,并须在正式送审前向学校缴付论文评阅费。因学位论文需要重新评阅、重新答辩而产生的费用,均由研究生自理。
3.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春季学期将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凡2020年秋季答辩和2021年春季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参评,有意参评的请提前联系学院。
4.学位论文电子版公开
为防止学位论文出现抄袭、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要求学位论文进行公开,研究生和导师应按要求签署学位论文同意发表声明。凡确实因申请专利、报奖需求,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可向学位办提出申请,获批后学位论文电子版可暂缓一年公开。
5.答辩委员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答辩专家组人员结构,落实答辩专家组的把关责任,学位论文终稿中要求公开求答辩委员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姓名、职称、单位。公开形式详见《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
6.学位论文复审
院学位分委会应对拟授和已授(2020年秋季)学位的研究生终版学位论文进行复审,确保研究生根据论文评阅专家、答辩委员会专家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馈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
7.202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提交
202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已于2020年12月结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该次图像采集者,务必自行准备小两寸蓝底纸质版照片两张,同电子版一并交至学院,无图像(照片)者将影响学位授予。(图像提交要求:蓝色背景,头部完整清晰,身体拍摄至胸部。尺寸:1280*1024,文件不小于100KB。)
四、时间安排
1.博士生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和联系人 |
2月27日 至3月7日 |
申请学位(或毕业)答辩 |
学位办联系人:李老师,主楼212,电话:010-62336359,博士春季答辩QQ群号:1033342693。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联系人:张老师,主楼212,电话:010-62338234; 学院研究生秘书。 |
3月15日前 |
1.培养环节审核; 2.费用缴纳审核。 |
1.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培养环节等审核; 2.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费用审核,负责人:李老师,主楼217,电话:010-62338264 |
3月26日前 |
1.完成预答辩,预答辩秘书或学院秘书录入预答辩成绩。 2.博士生在学位综合管理平台选择202106批次,上传隐名送审版论文,并录入学位论文和发表学术成果信息,上传成果证明附件。 |
预答辩秘书、学院 |
3月27日-3月31日 |
答辩资格审核:导师、学科、研究生院审核学术成果 |
导师、学科负责人/学院、学位办 |
4月1日-4月4日 |
1.系统自动进行学位论文查重; 2.导师、学科负责人对查重结果进行审核; 3.学院在系统中发布预审名单。 |
导师、学科负责人、学院 |
4月5日-4月14日 |
1.学院完成论文预审并录入预审结果; 2.根据预审意见,部分博士生需要完善论文并重新提交后,方可进入送审环节。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4月14日-4月21日 |
学位论文送审(不含二次送审) |
学位办 李老师 |
5月31日前 |
1.博士生提交答辩申请; 2.答辩秘书录入答辩安排相关信息; 3.导师、学科和学院审核博士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 4.学院组织博士生完成论文答辩。 |
答辩秘书、导师、学科负责人、学院 |
6月15日前 |
1.博士生上交答辩相关材料,学院进行审核; 2.博士生在系统中上传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查重并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进入学位申请环节;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学位论文质量,召开院学位会; 4.学院在系统中上报学位授予名单,并连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上交至学位办。 |
导师、学院 |
6月22日 |
校学位会 |
学位办 |
校学位会后一周内 |
学院上交学位材料 |
学院 |
2.硕士生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和联系人 |
2月27日 至3月7日 |
申请学位(或毕业)答辩 |
学院研究生秘书 |
3月15日前 |
1.培养环节审核。 2.费用缴纳审核。 |
1.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培养环节等审核; 2.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费用审核,负责人:李老师,主楼217,电话:010-62338264 |
4月19日-4月23日 |
1.硕士生在学位综合管理平台选择202106批次,上传隐名送审版论文,并录入学位论文和发表学术成果信息,上传成果证明附件; 2.答辩资格审核:导师、学科、学院审核学术成果; 3.硕士生上传隐名论文,系统自动进行学位论文查重; 4.导师、学科负责人对查重结果及论文格式进行审核,通过后进入送审环节。 |
导师、学科负责人、学院 |
4月25日-5月14日 |
学位论文送审(不含二次送审) |
学院 |
5月31日前 |
1.硕士生提交答辩申请; 2.答辩秘书录入答辩安排相关信息; 3.导师、学科和学院审核硕士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 4.学院组织硕士生完成论文答辩。 |
答辩秘书、导师、学科负责人、学院 |
6月15日前 |
1.硕士生上交答辩相关材料,学院进行审核; 2.硕士生在系统中上传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查重并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进入学位申请环节;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学位论文质量,召开院学位会; 4.学院在系统中上报学位授予名单,并连同学位评定分员委会会议材料上交至学位办。 |
导师、学院 |
6月22日 |
校学位会 |
学位办 |
校学位会后一周内 |
学院上交学位材料 |
学院 |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