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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关于林学院2020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林学院2020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导师及研究生:

林学院2020届研究生秋季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导师及研究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一、学位答辩受理对象

1.须完成相应学位层次研究生的培养环节要求,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江南的注册网址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认定管理办法》(北林研发〔202013号)要求。

2.不超出最长修业年限(因疫情影响春季学期已经提交申请延期的除外),拟于2020年秋季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人员、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硕士毕业1年内,博士毕业2年内,仅限申1次)符合学位答辩申请条件的毕业生。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审核。

二、申请答辩各项工作安排

1.网上提交答辩申请

凡计划在2020年秋季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91824:00前登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未按期在系统中提交申请的研究生视同放弃秋季学期答辩及申请学位的机会。

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人员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的“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其中,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人员,需提前与学位管理处联系建立答辩账号,方可登陆系统进行答辩申请等相关工作。

2.答辩资格初审

各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对申请人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是否超出最长修业年限、培养环节是否齐全、学分是否达到培养要求、是否存在拖欠学费或住宿费等情况,以上任何一项内容未通过审核则此次答辩申请无效。请申请人提前进行自查。

1)培养环节、成绩审核

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人员的培养环节、成绩,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环节、成绩和学分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工作人员携带全部课程成绩单、公共课、专业课试卷及培养环节材料到研究生院培养处统一办理。

2)缴费审核

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缴纳情况由财务处汇总后交研工部负责审核。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请提前自查是否存在欠缴学费、住宿费情况,如欠费则在18日前补齐相关费用(可关注校计划财务处公众号进行线上缴费)。缴费集中审核时间为924-25日,若没有欠费情况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926日后电话咨询研工部。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缴费审核由所在学院负责,申请人如对审核结果有疑问,可向学院提供相关收据,由学院具体工作负责人联系综合处沈老师(主楼219)核实。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人员的缴费审核须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负责(主楼212)。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

1)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前必须通过预答辩,预答辩结果原则上仅限当次申请有效。(2)预答辩由各学院统一部署、各学科统一安排,并提前两天通知本学院的研究生教育督导参加。预答辩至少有本学科相关研究领域的3-5名专家参加,学科依据预答辩委员填写的《预答辩评价表》和无记名投票结果来作出预答辩是否通过的结论。(3)预答辩秘书须填写《预答辩记录表》并及时将博士研究生的预答辩材料和结果上报学院。(4)预答辩秘书或学院研究生秘书及时录入预答辩结果,否则博士研究生将无法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后续环节的各项操作。

4.办理正式答辩申请

答辩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跳转到“学位综合管理平台”,在新的管理平台中选择答辩批次,录入学位论文、发表学术成果等相关信息,上传学术成果相关证明(答辩前方能提供录用证明的可暂时上传经导师签字的承诺书代替)。导师、学科、学院/研究生院对学术成果进行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正式获得申请答辩资格。

5.学位论文格式审查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获得申请答辩的资格后,研究生需上传符合格式要求的隐名送审版学位论文电子版本(PDF格式),并自行在系统中选择“论文查重”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自动检测后即可查看结果和查重报告,正式送审前每人有两次检测机会。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要求:①若文本检测结果符合《江南的注册网址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则直接进入送审环节(博士研究生进入预审环节);②若检测结果全文复制比例超过30%,取消本次答辩资格;③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但全文复制比例未超过30%,须填写《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论文内容有修改的则需再次上传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学位论文格式需符合《江南的注册网址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要求http://graduate.bjfu.edu.cn/xwgl/xwlw/349457.html;论文封面(隐名评阅版、毕业论文版及学位论文版)需分别使用学校规定的统一模板:http://graduate.bjfu.edu.cn/zhfw/xzzx/xwzl/index.html

6.博士论文预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博士学位论文正式送审前的预审工作。预审未通过者将不能进入隐名送审环节,延期半年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申请答辩。凡因未在规定日期前提交论文并完成查重而错过论文预审的博士研究生,将不能进入本批次论文隐名送审环节,按照延期半年毕业处理。

7.学位论文送审

1)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送审,初评时间为35个工作日(7周,以论文提交至平台时间开始计算);初评有不合格需增评的(将已提交论文再次进行送审),评审时间自增评日期开始顺延15个工作日(3周);初评有不合格需进行复评(论文修改后重新上传),评审时间为35个工作日(7周)。博士生学位论文初评将聘请3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其中,初评有两篇及以上评审意见为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如有一篇评审意见为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经导师同意后本人须向学位处申请,明确以增评或复评方式增聘两名评阅人对学位论文再次进行评审,如再次有一篇及以上评审意见为不通过者(不同意答辩),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如因学位论文质量问题而需要进行增评或复评而导致评审结果不能在规定答辩截止时间内返回的,责任自负。

2)各类型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送审工作由学院负责,具体按照《江南的注册网址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江南的注册网址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以下简称《专硕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8.正式答辩及论文修改

学位论文送审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方可安排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由研究生所在的学院或学科负责安排,具体要求按照《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或《专硕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执行。学院负责对首次担任答辩秘书的人员进行培训,答辩秘书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录入答辩时间和地点,学院负责通知研究生教育督导参加。要求在125日前完成答辩工作。

最终提交的终版论文需要再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结果需经导师审核通过方可进行学位申请,如查重结果不符合要求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按上交材料清单要求将材料上交学院。

9 .答辩材料和数据上报

1215日之前,学院应收齐研究生提交的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材料并完成审核;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在学位综合管理平台中上报经分委会通过的学位授予名单;将学位会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三、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硕士生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910-918日前

研究生在相应系统中进行答辩申请。

硕士生答辩申请咨询人:学院研究生秘书

925日前

1.学院审核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培养环节,学分,成绩。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审核,负责人:培养处孟老师,主楼214,咨询电话:010-62336385

2.研工部负责费用审核,负责人:李老师,主楼217.咨询电话:010-62338264

930-109





1010-1019

1.硕士生在学位综合管理平台选择答辩批次,录入学位论文和发表学术成果信息,上传成果证明附件;

2.答辩资格审核:导师、学科、学院审核学术成果;



3.硕士生上传隐名论文,并自行在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查重;

4.导师、学科负责人对查重结果及论文格式进行审核,通过后进入送审环节。

1020-1123

1.学位论文送审阶段(不含二次送审)

2.研究生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做好学位档案材料各项准备工作。

125日前

1.硕士生提交答辩申请;

2.答辩秘书录入答辩安排相关信息;

3.导师、学科和学院审核硕士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

4.学院组织硕士生完成论文答辩。

1215日前

1.硕士生上交答辩相关材料,学院进行审核;

2.硕士生在系统中上传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查重并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进入学位申请环节;

3.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学位论文质量,召开院学位会;

4.学院在系统中上报学位授予名单,并连同学位评定分员委会会议材料上交至学位办。

时间待定

1.研究生院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

2.研究生到学院领取学位证,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3.毕业生照片采集,由研工部负责

4.学院上交学位材料



博士生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910-918日前


研究生在相应系统中进行答辩申请。

学位管理处联系人:李老师,主楼212,电话:010-62336359

博士秋季答辩QQ群号:808554312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925日前

1.学院审核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培养环节,学分,成绩。

2.研工部负责费用审核,负责人:李老师,主楼217.咨询电话:010-62338264

3.完成预答辩,预答辩秘书录入预答辩成绩。

930-102

103-106



107-108

1.博士生在学位综合管理平台选择答辩批次,录入学位论文和发表学术成果信息,上传成果证明附件。

2.答辩资格审核:导师、学科、学院审核学术成果;


3.博士生上传隐名论文,并自行在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查重;

4.导师、学科负责人对查重结果及论文格式进行审核,通过后进入送审环节。

109-1019

1.学院完成论文预审并录入预审结果;

2.根据预审意见,部分博士生需要完善论文并重新提交后,方可进入送审环节。

1020-1123

1.学位论文送审阶段(不含二次送审),由学位管理处李老师负责

2.研究生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做好学位档案材料各项准备工作。

125日前

1.硕士生提交答辩申请;

2.答辩秘书录入答辩安排相关信息;

3.导师、学科和学院审核硕士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

4.学院组织硕士生完成论文答辩。

1215日前

1.博士生上交答辩相关材料,学院进行审核;

2.博士生在系统中上传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查重并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进入学位申请环节;

3.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学位论文质量,召开院学位会;

4.学院在系统中上报学位授予名单,并连同学位评定分员委会会议材料上交至学位办。

时间待定

1.研究生院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

2.研究生到学院领取学位证,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3.毕业生照片采集,由研工部负责

4.学院上交学位材料



四、毕业答辩

办理毕业答辩申请的研究生按《江南的注册网址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规定》(北林研发﹝2012﹞15号,2018年修订)执行。申请秋季学期进行毕业答辩的研究生要求在918日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培养环节、成绩和费用等审核通过后点击跳转到“学位综合管理平台”,并在平台中申请毕业答辩,按流程进行后续工作。答辩秘书负责将研究生毕业答辩结果录入系统,并将答辩材料直接上交所在学院。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相关费用说明

根据《江南的注册网址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北林研发〔20191号),本校在职教工攻读学位(定向江南的注册网址)须自行承担答辩费(含评阅费);由于学位论文需要重新评阅、重新答辩而产生的费用,由研究生自理。

2.申请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2020年秋季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以参加2020-2021学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评审时间将安排在2021年春季,有意参评的请提前联系学院。

3.申请学位论文电子版暂缓公开

为防止学位论文出现抄袭、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要求学位论文进行公开。凡确实因申请专利、报奖需求,可申请学位论文电子版暂缓一年公开。




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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