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办理科研项目结余资金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自项目结题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项目组应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结题、结账申请,办理结题结账手续,建立结余资金账号。近期结题未办理结题结账申请的项目负责人请及时办理、/span>
一、总体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梳理已经结题(或完成任务)的项目,及时办理相关结题手续,全面清理经费往来账款,完成核销工作,做好项目文案资料归档工作。完成上述工作后,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结余资金使用及立项申请工作、/span>
二、申请流稊/strong>
1.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诶/strong>
项目负责人仔细核对所完成科研项目的经费结余情况后,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经费结题、结账申请表》(附件),同时提供结题验收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北京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用提供验收证明材斘/span>)
2.各单位审核汇怺/strong>
学院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重点审核填表内容是否属实、退休人员指定的代理人是否符合规定、/span>
3.科技处审核并反馈
根据国家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结合科研档案整理工作的要求,审核项目结余经费申请
4.确定受理清单
按照上一环节要求,上报计划财务处核准项目结余经费量,签署部门意见,办理结余经费建账工作、/span>
办理账号需要一段时间,账号会在科技处网站公布,项目负责人也可以在财务系统查询结余资金账号,即原财务账号前面功/span>J。建立好账号后,需要负责人提交结余资金使用计划表一份至科技处、/span>
5.提交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申请表》一弎/span>3份(签字盖章完整,正反面打印)、/span>
(2)电子材料:《申请表》、《汇总表》及结题验收材料,命名为“项目类?/span>-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同/span>-申请表/汇总表/验收材料”、/span>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5朇/strong>28日上升/strong>11:00剌/strong>交至林业楻/span>42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ngz@bjfu.edu.cn、/span>
三、有关事项说昍/strong>
1.账号结余资金300元以下不办理;横向项目不办理、/span>
2.查看财务账号时,如前面带J即已经办理了结余资金账号,不用再提交申请、/span>
3.此次集中受理一批已结题未办理结题结账的项目,日后有项目结题,项目组提交结题结账申请一式三份纸质版、提供验收证明材料电子版随时可随时办理、/span>
学校联系人:常明哱/span>62338347
学院联系人:张伊62338230 yiyingz@bjfu.edu.cn
林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9平/span>5朇/span>22?/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