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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于10级毕业生申请解除处分的通知
作者:吴成?nbsp; 来源:学生事务与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14-04-28 点击数:

10级毕业班各有关同学:

在大学期间曾因违纪受过处分的同学,如受处分后表现优秀,思想积极进步,情操高尚,热爱集体,文明守纪,无其它违纪行为,可向学院书面申请解除所受处分、/SPAN>

申请解除所受处分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申请、班级意见、班主任意见、辅导员意见,所有材料均要求使用北京林业大学正规信纸书写。班级意见、班主任意见、辅导员意见,必须分别由班级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本人出具并签名、/SPAN>

解除处分申请书开头要写明“解除XX(记?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申请”,结尾要写明班级,姓名,联系电话,日期。申请书中要详细写明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受何种处分,重点汇报受处分以来的思想历程、个人表现以及毕业去向,表明自己文明毕业、主动毕业的决心、/SPAN>

申请书用黑色签字笔书写,要求字迹清晰格式规范、/SPAN>

所有材料要求于2014平/SPAN>5朇/SPAN>19?7:00前上交学生事务与服务中心(学研C0518)吴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SPAN>

特此通知、/SPAN>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事务与服务中忂/SPAN>

2014??5?/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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