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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生户口、档案缓派的通知
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来源:就业指导中?nbsp; 发布日期 2015-05-26 点击数:

2015届本科毕业生9SPAN lang=EN-US>

符合申请户口、档案暂缓派遣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按学校、学院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户口、档案暂缓派遣,具体要求如下9SPAN lang=EN-US>

一、毕业生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档案暂缓派遣:

情况1:已签约单位或已有签约意向单位,单位正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指标审批等相关手续中,在学校集中派遣户口档案之前(具体时间待通知)单位办理不完相关手续,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需要户口、档案暂缓派遣的、SPAN lang=EN-US>

情况2:已经通过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事业单位、地方选调生等录用考试,正在面试、政审或待分配过程中,凭单位证明或面试通知或录用名单等材料可以申请户口、档案暂缓派遣、/SPAN>部分省份的公务员考试特别晚的也可以申请缓派、/SPAN>

情况3: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担任京郊村党支部书?SPAN lang=EN-US>/村主任助理、参军入伍等项目的应届毕业生户口档案暂存学校。已报名参加以上项目,正在等待录用结果的,可以申请缓派。其中,西部计划的,以校团委的名单为准;村官项目的,以学校就业服务中心的名单为准;参军入伍项目的,以学生处的名单为准、SPAN lang=EN-US>

情况4:有相关单位证明材料需要缓派的其他特殊情况、SPAN lang=EN-US>

不在以上情况范围之内的毕业生不可以申请办理户口、档案暂缓派遣,没有任何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学校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文件,将毕业生户口、档案“二分”回生源地、SPAN lang=EN-US>

二、申请方法:

1?/SPAN>学院集中办理时间丹SPAN lang=EN-US>6朇SPAN lang=EN-US>6日下升SPAN lang=EN-US>29SPAN lang=EN-US>00点在学研中心C?SPAN lang=EN-US>5层大厅。持单位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斘SPAN lang=EN-US>(如公务员或村官的公示名单筈SPAN lang=EN-US>)、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北京林业大?SPAN lang=EN-US>2015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暂缓派遣档案、户口协议》(一式三份)前来办理、/SPAN>

2?/SPAN>申请完毕后,毕业生需?SPAN lang=EN-US style="mso-bidi-font-weight: bold">6朇SPAN lang=EN-US>10?SPAN lang=EN-US>17:00之前到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数据上报系统自行填报数据、/SPAN>

其中,情冴/FONT>1、情冴/FONT>2、情冴/FONT>4,以及情冴/FONT>3中的村官项目(即有工作单位,但录用工作正在进行中)的,就业去向选择“就丙/FONT>-解决户口”,必须填写“报到证单位名称”、“报到证单位所在地”、“档案转寄单位”、“档案转寄地址”、“户口迁移地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单位行业”、“工作职位类别”这几项内容。填写完毕后,勾选下方“暂缓派遣”勾选框后提交即可(填写时,按照拟录用的具体单位信息填写,如有不确定项,请尽量与单位进行确认,实在确认不了的,可根据自己已了解的情况进行大致的填写。以上填写内容仅作为申请缓派时的数据统计使用,待后期毕业生被正式录用后,学校将就以上内容与毕业生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后信息开具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SPAN lang=EN-US>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就业去向选择“基层就业项?/FONT>-志愿服务西部”,必须填写“具体就业单位名称”、“具体就业单位所在地”、SPAN lang=EN-US>

参军入伍的,就业去向选择“基层就业项?/FONT>-参军(入伍)”、/FONT>

三、申请须知:

按教育部及公安部相关规定,毕业生档案、户口暂存学校期间,只能办理与就业相关的手续(即将户口、档案派遣到接收单位或转回生源所在地),其他情况均不能使用在校暂存的档案和户口,学校也无法出具档案、户口的相关证明材料(即档案、户口将处于被冻结状态),具体说明如下:

1、不开具保险、结婚、生育、升学、购房、无犯罪记录、亲属关系、学历、经历、财产继承等各种证明:SPAN lang=EN-US>

2、无法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

3、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生育手续:SPAN lang=EN-US>

4、丢失身份证无法补办:SPAN lang=EN-US>

5、考取研究生后不能直接将户口、档案派往录取院校,户档需先转回生源地。出国留学归国的,不能直接将户口、档案派往接收单位,户档也需先转回生源地:SPAN lang=EN-US>

6、户档缓派毕业生经本人申请一旦将户档迁出后,不允许再办理改派调整手续:SPAN lang=EN-US>

四、保留期 9SPAN lang=EN-US>

毕业生申请户口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期限是2015平SPAN lang=EN-US>12朇SPAN lang=EN-US>31日,请毕业生于此日期之前联系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户口档案迁出手续、SPAN lang=EN-US>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研中心C0517就业指导中心,电诜SPAN lang=EN-US> 62337028、SPAN lang=EN-US>

经济管理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5平SPAN lang=EN-US>6朇SPAN lang=EN-US>26?/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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