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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于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的相关说昍/div>
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来源:本?nbsp; 发布日期 2013-12-12 点击数: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和办理落户手续的凭证,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好就业报到证。若有遗失,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毕业生到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填写《关于补办就业报到证的申请》,由接收单位遗失的需附单位相关部门的文字说明并加盖公章、/font>

二、毕业生持学校开具的《关于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的申请》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遗失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证明》,办理时还需携带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font>

三、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学校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周三、四、五上午8:30-11:30,下升span lang="EN-US">2:00-5:00

地点:海淀区清华东?span lang="EN-US">35号北京林业大学师生服务中忂span lang="EN-US">207

电话9span lang="EN-US">010-62337129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

办理时间:周一、三、四、五上午9:00-11:30,下升span lang="EN-US">1:30-4:30

地点:海淀区增光路45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东门北侧,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忂span lang="EN-US">1026

电话9span lang="EN-US">010-88560308

四、办理费用由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按相关规定收取、/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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