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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课堂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奖励规宙/div>
作者:教学 来源:教?nbsp; 发布日期 2014-06-03 点击数:

为落实国宵/SPAN>‛/FONT>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稊/SPAN>“/FONT>(简?/SPAN>‛/FONT>质量工程“/FONT>),切实提高经济管理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改进教风和学风,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学研究工作,推进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制定本规定、/SPAN>

一、总则

1、目的。鼓励我院教职工不断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SPAN>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工作,推进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SPAN>

2、奖励对象。我院在本科课堂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在岗教职工和在校学生、/SPAN>

二、细刘/SPAN>

1、本科课堂教学奖惩规宙/SPAN>

'/SPAN>1)经济管理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的评定根据教务处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SPAN>

'/SPAN>2)每学期教务处公布上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后,设置15天争议期,争议期结束,由教学秘书负责做表,教学副院长审核,院长批准执行、/SPAN>

'/SPAN>3)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在90分以上(?/SPAN>90分),并位居学院前列的课程(暂定大班课前4名,中班课前4名,小班课前2名,每学期根据大、中、小班课课程开设门数做适当调整),每门课程奖励承担该课程的教师600元,并在全院进行表彰、/SPAN>

'/SPAN>4)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在90分以上(?/SPAN>90分),并位居学院中上列的课程(暂定大班课剌/SPAN>5-10名,中班课前5-10名,小班课前3-5名,每学期根据大、中、小班课课程开设门数做适当调整),每门课程奖励承担该课程的教师300元,并在全院进行表彰、/SPAN>

'/SPAN>5)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课程,每门课程扣发承担该课程的教师该课程的教学津贴'/SPAN>90-该门课程评价分数(/SPAN>%,由系主任进行劝勉谈话,承担该课程的教师提出整改措施、/SPAN>

'/SPAN>6)一学期内任课教师所承担课程中有2门课程以上(?/SPAN>2门)?/SPAN>70分以下,或连?/SPAN>3学期其承担课程中月/SPAN>3门课程以上(?/SPAN>3门)?/SPAN>70分以下,除按前款规定处理外,将对该任课教师进行行政处理、/SPAN>

'/SPAN>7)本规定中每门课程的教学津贴="该课程主讲学时数×工作量系?/SPAN>×(该教师岗位等级月绩效津贳/SPAN>×6个月×30%÷'/SPAN>该教师岗位等级额定教学工作量÷2(/SPAN>)、/SPAN>

2、教学研究工作奖励规宙/SPAN>

'/SPAN>1)在CSSCI刊源收录的教育类期刊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每篇奖劰/SPAN>1500元,在《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中国林业教育》期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每篇奖劰/SPAN>1000元,在教务处出版的教改研究论文集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每篇奖励500元(增刊或者扩展版期刊以及学院从学科建设经费中支付了版面费的论文除外)、/SPAN>

'/SPAN>2)获国家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每项奖励30,000元;一般项目,每项奖励20,000元。获省部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每项奖励20,000元;一般项目,每项奖励10,000元、/SPAN>

'/SPAN>3)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教学研究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奖劰/SPAN>40,000元?/SPAN>20,000元和10,000元。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部省级教学研究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奖劰/SPAN>20,000元?/SPAN>10,000元和5,000元、/SPAN>

'/SPAN>4)教师指导我院本科生获奖成果奖学院根据教务处规定的奖劰/SPAN>1毓/SPAN>1配套奖励、/SPAN>

'/SPAN>5)上述所有奖励成果署名第一单位须为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或北京林业大学。上述教?SPAN style="LETTER-SPACING: -0.2pt">研究项目奖励必须是我院教师为第一主持人,以立项批文或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为准。上述教学研究奖劰/SPAN>只面向排名第一者,具体由排名第一者分配、SPAN style="LETTER-SPACING: 0.2pt">同一业绩、成果、荣誉不重复计奖,只能享受学院一次奖励,以最高奖额为准。其?/SPAN>教学研究论文奖励包括本院的教职工和学生,由教师和学生分别向学院申报,未申报者不予奖励;教师为第一作者的奖励只面向第一作者,不面向责任作者或通讯作者,由第一作者决定奖金分配;学生为第一作者、教师为责任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并且教师与学生同时申报的奖励按照第一作耄/SPAN>60%、责任作者或通讯作耄/SPAN>40%分配;学生为第一作者、教师为责任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只有教师申报,则挈/SPAN>40%比例只奖励教师;学生为第一作者、教师为责任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只有学生申报,则挈/SPAN>60%比例只奖励学生;学生为第一作者、无教师为责任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奖励按照60%比例奖励学生。教师没有特殊要求的奖励将打入教师工资账户,学生奖励将根据学生申报时提供的学号打入学校办理的指定银行账号(需保证姓名与学号、银行账号正确)、/SPAN>

'/SPAN>6)上述教学研究奖劰/SPAN>涉及学校奖励的,学院仍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给予奖励。获奖成果奖中排名在第二位以后(含第二位)的,学院根据学校给予的奖励1毓/SPAN>1配套奖励、SPAN style="LETTER-SPACING: 0.2pt">未包括在上述奖励项目以外的,由学院院务会认定是否奖励和确定奖励标准、/SPAN>

三、附刘/SPAN>

1、本规定?/SPAN>2012平/SPAN>1朇/SPAN>1?/SPAN>起生效执行,如有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SPAN>

2?/SPAN>本规定由学院院务会负责解释和修订、/SPAN>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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