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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

点击数:日期:2015-09-21

江南的注册网址工学院欢迎本校及国内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6、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新考试体制下CET4的成绩≥42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推免生接收流程

申请人网上报名(直博生另需下载专家推荐信、个人陈述表)→学院在研招网推免生系统中查看报名情况,下载报名信息→学科审核报名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并提交学院→学院负责通知通过审核的推免生参加复试(须告知复试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要求申请人尽快回复)→学院公示复试名单,学科组织复试,学生参加体检,学科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交复试材料到学院→学院公示复试成绩和排名,把复试材料和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名单,通过后由学院在推免生系统向申请人发送拟录取通知,等待学生回复→研招处汇总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上报拟录取库。

1、报名及资格审核

①凡申请免试攻读我院2016年研究生(含支教团、特长生和“2+2/3等)须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tm

②报名时间为:928日。929日上午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并向通过审核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报名后请及时关注系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2、复试安排

①复试时间:929日下午和晚上。具体时间地点见各学科复试办法(附件下载)。

②复试时需携带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原件);

3)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4)其他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5)申请攻读直博生的同学另需提交两份教授(含)以上专家推荐信(专家从事学科专业应与申请者拟申请学科专业相同)和一份个人陈述(要求1000字以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专家推荐信和个人陈述样表。

复试内容: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详见各学科公布的复试办法。

复试比例:原则上按120-150%比例进行复试,具体由各学科确定。

3、体检

所有接收的推免生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体检时间:109800-10:00;地点:校医院。要求空腹。未能在该时间段体检的推免生可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最晚应于1016日前上交。

体检表:工学院网站或研究生院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填写相关内容,粘贴照片后于108日到学研大厦C825办公室照片上加盖公章。体检全部结束后体检表交校医院。

收费:校医院将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体检费。请推免生持加盖学院公章的体检表提前一天到校医院交费。

4、录取

各学科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根据推免生复试总成绩排名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系统中发放待录取通知,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或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②体检不合格;

③无导师接收。

三、学费及待遇

1、学费标准

201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年。

2、奖助政策

所有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均可享受8000/年的一等学业奖学金;所有骨干计划研究生可享受6000/年的国家助学金,其中非在职骨干计划研究生第一学年还可享受8000/年的一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后根据学校学业奖学金文件进行评定。优秀的硕士研究生还可以获得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以及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在校期间还可申请“三助”岗位,每月获得200-60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详见江南的注册网址研究生新奖助体系一览表:http://graduate.bjfu.edu.cn/article-14-9215.aspx

四、其他

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国家、省市以上大赛中获奖、或来自“211”、“985”及其他全国重点大学,录取时优先考虑。

1.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2.凡申请人在取得录取资格后出现以下情况者,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政审、体检不合格。

3.联系电话:010-62337050;邮箱:zhihui@b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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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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