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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2014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点击数:日期:2014-02-18

各学科及2014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

为保证201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和研究生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位论文工作进度,现将2014年春季研究生的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负责通知到各学科的导师及研究生:

1、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时间:2014217–32

凡是计划在2014年春季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322400前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只有在网上提交了答辩申请的研究生才能导入答辩库、进入正常的答辩程序。凡是不能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均需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除需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外还需向所在学院提交《提前毕业申请表》,由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上交研究生工作部李老师(主楼206)审批。

2、答辩资格初审时间:33–316

各学院和研究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在网上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进行培养环节、成绩、学分以及缴费情况的审查,凡是培养环节不齐全、学分达不到要求或欠费者无法通过答辩资格审核,此次答辩申请无效。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34–331

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前必须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由各学院统一部署、各学科统一安排,并提前两天通知本学院的研究生督导员。参加预答辩的专家人数需达到该学科在岗教授人数的2/3以上方为有效,以预答辩委员无记名填写《预答辩评价表》和《预答辩表决票》的方式来确定预答辩是否通过。预答辩秘书需要填写《预答辩记录表》,且应将预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预答辩环节仅限于当次有效。预答辩材料由各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4、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41–415

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工作由各学院受理,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及硕士学位人员的答辩申请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受理。为了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注意安排好论文进度,过期一律不再受理。

请于415日前将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时需携带交到学研C825办公室代老师处。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收录证明)(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答辩审核表、答辩申请表、成绩单(一式两份)、用于检测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本(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只有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论文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论文送审环节)、用于审核学位论文格式的纸质学位论文1份。

5、提交送审学位论文的时间:410–420

申请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所有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全部采用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正常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将各按30%左右的比例随机抽取,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将在3月底组织各学院进行抽取(具体流程参照《江南的注册网址研究生学位论文隐名送审评阅办法》执行),届时将及时通知各学院抽取结果,并在研究生院网页的学位动态下进行公布。鼓励各学院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采取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

所有送审的学位论文在送审前都将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待文本检测结果符合《江南的注册网址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后,才能提交正式送审的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一份(用于论文预审)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主楼212),论文需按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及要求印刷与装订,同时将相同版本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由研究生院采用远程网络隐名评审方式送审5位校外同行专家。

隐名送审的硕士研究生只需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由学院采用远程网络评审系统隐名送审3位专家,其中至少1位校外同行专家。

非隐名送审的硕士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纸质版3份提交到各学院,由学院按照学校规定组织论文送审工作。我院正式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提交截止日期是420日,提交地点:学研C825办公室代老师处。

请各位研究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否则将会影响到论文的预审、送审、评阅和答辩进程,责任自负。

6、博士学位论文预审时间:426–430

全部博士学位论文在隐名送审前由学校学位论文预审委员会对论文进行集中预先审查,审查未通过者将不能进入隐名送审环节,延期半年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申请答辩。具体办法按照《江南的注册网址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实施办法》(北林校发[2013]2号)执行。

请全体博士研究生注意:

426日前如未提交送审论文而错过了论文预审时间的博士研究生将不能进入本期论文隐名送审环节,按照延期半年毕业处理。

7、正式答辩的时间:春季答辩时间为526–613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定于625日左右举行,由于615日前要将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人员的答辩材料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请各学科的答辩时间安排在526日–613日之间自行安排。

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学位评定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并在系统中打印上报汇总结果同学位评定分委会其他纸质材料一起于62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工学院

201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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