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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2012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点击数:日期:2012-10-17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招生复试、录取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现将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办法:

1、复试考核方式:

1)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00分,学院统一安排笔试。

笔试时间:2012412日(星期四)下午13:3015:30

笔试地点:二教306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由学科专业负责组织。

3)综合素质面试、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满分150分,由学科专业负责组织。

各学科专业复试时间地点一览表

学科名称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比重

车辆工程

413830

森工楼301

面试

4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121745-1830

森工楼217

笔试,面试

40%

机械电子工程

41216001700

工学院230

外语、综合面试

40%

工业设计

41216:00-17:30

森工楼217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

40%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412日下午1600

森工楼203

外语听力与口语、综合素质面试

40%

机械设计及理论

413日上午830

森工楼229

笔试

40%

森林工程

4139:0012:00

森工楼218

电子技术、C语言程序设计

40%

机械工程

41215:00-1630

森工楼305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40%

2、复试比例:

1)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采取差额复试,复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人数的120%

2)合格生源不充足的,但不需要调剂生源的学科按照拟招人数或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3)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调剂考生的学科采取差额复试,比例原则范围120%200%

具体比例见各学科的复试办法。

二、复试分数线

凡符合学校公布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经复试合格之后才具有录取资格,学院将依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总和,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三、录取办法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按专业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录取办法同学校录取办法。

四、资格审查及复试收费

资格审查时间:2012412日(星期四)上午9

资格审查地点:森工楼229会议室

收费金额:复试费100

主要核查材料要求:

1、统考考生、联考类考生(应届本科毕业、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 ②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 ③有效身份证。并留取②③复印件。

2、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交①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四级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②发表的论文原件。审查小组要特别注意查验参加复试考生的毕业证时间,要求必须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留取相应复印件。

3、单独考试考生:按1审查,注意查验毕业证原件,必须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其提交的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写上考生编号及姓名)要与原件进行核对。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考生:按1审查,同时查验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②《志愿服务鉴定书》;③服务单位证明。并留取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按12审查,同时须提交“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6、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各学科具体复试办法请见附件。

工学院

201246

工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doc
工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机械设计及理论学科).doc
工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森林工程).doc
工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机械电子工程).doc
工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机械工程).doc
工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车辆工程).doc
工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学科).doc
工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设计艺术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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