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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补办学生证通知

点击数:日期:2013-11-1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文件)和《江南的注册网址关于学生证、校徽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遗失学生证可以进行补办。现将补办事项通知如下:

1.补办学生证的学生需要在网上提交申请。网上申请及交表时间为1125日至125日,具体是登录教务系统,在“系统设置”中选择“补办学生证”,填写相关内容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学生填写申请表并张贴一寸蓝底照片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交至主楼320室办理。交表时须另携带一寸蓝底照片一张(与申请表相同)。

2.新学生证领取时间:学生于129日至1213日到主楼320领取学生证。

3.学生领到补办好的学生证后,需到所在学院补盖注册章。

4.学生证中“乘车区间”一栏内的变更。如果家庭住址变动,须有家庭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方能变更。

5.购买学生证中损坏的火车磁条的同学也需要网上申请办理,不需要打印补办学生证申请表。

教务处

20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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