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次补办学生证通知
点击数:日期:2013-09-0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年1号文件)和《江南的注册网址关于学生证、校徽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遗失学生证可以进行补办。现将补办事项通知如下:
1.补办学生证的学生需要在网上提交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9月4日至9月12日,具体是登录教务系统,在“系统设置”中选择“补办学生证”,填写相关内容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学生持申请表到学院教学办公室(C0825室)审核后到主楼320室办理,交表时携带一寸蓝底照片一张(与申请表相同)。
2.交表时间:学生于9月9日至9月12日持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到主楼320办理学生证。
3.新学生证领取时间:学生于9月16日至9月18日到主楼320领取学生证。
4.学生领到补办好的学生证后,需到所在学院补盖注册章。
5.学生证中“乘车区间”一栏内的变更。如果家庭住址变动,须有家庭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方能变更。
6.购买学生证中损坏的火车磁条的同学也需要网上申请办理,不需要打印补办学生证申请表。
工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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