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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15、16、17级学生综合素质材料的通知

点击数:日期:2018-09-11

15、16、17级同学:

2017-2018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收取15、16、17级同学的综合素质材料。在上一学年评优工作结束后,工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总结去年评优工作经验,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后,制定出《工学院2018年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见附件一),本次测评工作将严格按照此细则执行。

请1516、17级拟参评同学按照《工学院2018年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纸质版《综合素质测评申请表》和电子版申请表(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top/jq/26210428.aspx)纸质版申请表见附件二,请同学们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提交,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负责人员的签字证明。

一、上交材料时间、地点

15、16、17级本科生提交材料:9月16日(周日)下午4:00-7:00,学研中心C833

二、特别说明

1.本次测评的时间段为:2017年9月5日—2018年9月10日。所提交的参评材料必须在此时间段内,否则无效。

2.所有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有材料,过期不予补交,必须电子版申请表(问卷星)与纸质版申请表全部提交方为有效。

3.本次上交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各班班级负责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收齐本班所有参评人材料,统一放在一个档案袋里按学号排序进行提交。提交申请表时,证明材料要求上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明并由提交人带回(论文需提供可查询的刊号),为防止证明材料散落,请将每人的申请表和复印件排序(加分表格——二课堂证明——表格顺序的材料)、订好

4.有二课堂证明的材料请务必打印二课堂(有姓名、学号、时间),二课堂截屏不予通过。

5.中文核心期刊请参考第七版北大的中文核心期刊名单(2014-2018)。

6.在所有加分项目中,对于需在网页中才能查询到的证明方式,须将具有证明效果的网页界面截图打印并附上网址提交,否则不予加分。对于软著、专利等需提供有参与人姓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7.关于智育类竞赛的加分,有如下说明:

智育竞赛类将严格按照附件三《工学院认定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名单》进行认定加分,原则上不在名单中的竞赛不予加分。

8.工学院评选出的优良学风班上报学校审批后即为江南的注册网址优良学风班。

9.对于在本次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存在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本次综合素质分评比资格,请同学们严肃对待!在填写综合素质申请表时,针对同一项目只能填写一次,如学生对于个别项目不清楚所属类别,请与学生负责人联系。

三、咨询方式

1.学生负责人联系方式:

赵同学:15210953855

余同学:15611263655

2.如对本次评优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异议,或有其他意见、建议,请与工学院团委张丽政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62338307 办公室:学研中心C823

附件一:《工学院2018年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doc

附件二:《综合素质测评申请表》.doc

附件三:工学院认定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名单.xlsx

附件一《工学院2018年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doc
附件二《综合素质测评申请表》.doc
附件三学院认定的各级各类学科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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