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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十八大期间危险化学试剂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作者:李学龙 发表时间:2012-10-22

各学院及各学院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我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市公安局京治字【20121188号文件要求:在十八大期间,全市六类危险物品采取“四停一封”的措施,即:一律暂停生产、经营、运输、使用活动,六类危险物品一律入库封存。

我校拟对全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实行特殊管理措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十八大期间(开会前一周至会后三天)一律严禁使用剧毒化学品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二、要对本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宣传工作,严禁私购、私用、私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

三、十八大前,有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一率登记并将剧毒化学试剂上缴学校,封存入库,会议期间库房贴封条不再开启,在十八大结束之后再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领取,各学院及各学院实验室要派专人负责;

四、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四点统一回收化学试弃物(包括实验室产生的废弃化学试剂、化学药品及化学废废渣、化学反应物、化学试剂的包装瓶),请各位老师提前进行网上申报,十八大期间实验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要妥善暂存,严禁随意丢弃。

望各学院及各学院实验室严格执行,加强宣传,及时排除发现的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十八大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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